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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晴廬業委會勝訴龍湖物業,業主權益保障開啟新篇章!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10-25 14:08:56    文字:【】【】【
摘要: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始终不忘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初心,牢记建设未来一流小区的使命。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在与龙物业斗争中迎来了决定性的胜利! 2022年10月24日,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起诉龙湖物业的案件,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业委会胜诉。
       本報綜合消息【特派記者 戴強生 通訊員 葉美蓮】 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始终不忘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初心,牢记建设未来一流小区的使命。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在与龙物业斗争中迎来了决定性的胜利!
        2022年10月24日,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起诉龙湖物业的案件,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业委会胜诉。
【判决部分摘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第一款、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九百四十三条、第九百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晴庐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晴庐小区公共能耗收支明细及凭证。  
 二、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晴庐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以下资料:(一)所有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管家、保安、保洁,工程维护、绿化等)姓名、数量、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资格、培训记录、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证明;(二)所有小区物业服务的外包合同;(三)物业服务期间小区公共收支账目及其明细;(四)小区电梯维保合同、消防维保合同、垃圾清运合同、委托经营合同;(五)小区楼体结构安全、电梯、水泵、二次供水设备、监控设备、绿地绿化、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日常巡查原始记录、智能化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记录、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道、公共照明、高压泵房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三、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晴庐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晴庐小区所有公用设施维修清单。  
 四、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晴庐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晴庐小区业主车位登记记录。
“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晴庐业委会胜诉龙湖物业的案件,标志着物业公司“欺负”普通业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本案真正让业主感受到了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义。根据《民法典》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有举证其物业服务的义务。    
龙湖物业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判决,提供判决所定的四项内容。业委会将龙湖物业执行判决的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在龙湖物业未履行判决之前,晴庐小区全体业主有权拒绝缴纳龙湖任何物业费。    
 若龙湖物业再向晴庐业主“信息轰炸式”催费,业委会将积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业主也可以对其发送(2022)浙0109民初4857号判决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本案进展情况,业委会将继续推进依法向龙湖物业提起侵权赔偿诉讼,包括返还多余收取的能耗费用,以及多种物业维护不当(或未维护)造成的损失,并积极推进对龙湖物业司法审计。同步,还包括行政违法追责。晴庐业主无需再惧怕被龙湖物业起诉,全体业主面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公,从此彻底扭转局面,化被动为主动。   
过去一段时间,某些方面“内外联合”,无数次对业委会及成员实施打压。包括“名誉权诉讼”“隐私权治安事件”,通过内部微信群、外部公众号宣传舆论造势,调动“网络水军”攻击,甚至匿名到业委会成员所在单位举报、信访,冒充社区人员打听委员工作信息。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企图让本届业委会知难而退,从而放弃为人民利益而斗争。   
但是最终我们胜利了,我们的胜利来自于全体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来自于无私为广大业主利益而奋斗的决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在为人民利益不断的斗争中,必然会遇到挫折和坎坷,遇到伤害在所难免。但是有了全体业主的支持和拥护,为全体业主利益奋斗的决心和初心,晴庐业委会将一往无前。
此案判决给其他小区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献给坚持为业主利益而斗争的业委会。   截止发稿之日,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已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以下三个案件诉讼。
一、要求龙湖物业返还费用。包括:2020年5月27日,采购灯泡费用12655元;2020年7月10日,采购草皮灯泡7000元;2020年9月4日,小区钢化玻璃更换20591元;2020年10月22日,采购灯泡费用30000元;2021年1月13日,采购灯泡费1120元;共计71366元。支付小区木桥维修费用80000元。随着小区历史问题处理的推进,业委会将继续增加诉讼请求。
二、要求龙湖物业履行“额外”带资的160万协议。2019年11月,在业主大会“二选一”关键时期,龙湖物业为了击败绿城物业,向全体业主大会承诺“额外”带资160万用以小区提升改造,然而其实际未履行“额外”带资160万约定。龙湖物业用向全体业主收取的物业费来冒充“额外”带资(有相关案件的庭审笔录可以证明),对此业委会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约定或承担违约责任。
三、物业承接查验赔偿。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华瑞晴庐物业项目查验报告》晴庐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龙湖物业排除2278个物业问题并恢复原状。包括:消防97个;电梯257个;弱电智能化中控56个;楼道共有部分342个;景观绿化178个;公共设施93个;给排水系统50个;项目资料99个;土建14个;安全模块6个;灯具损坏1065个;积水点统计21个;  
 近期业委会将对龙湖物业提起诉讼,请求确认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随着(2022)浙0109民初4857号案件推进,本届业委会将对龙湖物业持续追究相关经济责任,为晴庐小区未来建设和发展打好经济基础让广大大业主被侵占、或损害的利益,“颗粒归仓”。   
因考虑到龙湖物业已向晴庐小区部分业主收取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1日期间的物业费的事实,业委会向龙湖物业发函,要求根据法院判决,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1日期间的所有物业服务信息资料。   
后续,业委会将积极主张要求返还。
来源:晴庐家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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